严格检查保平安、真情服务暖人心
来源:安全检查站
发布时间:2019-03-14 14:32:22
2019年2月26日早上8:30,泸州机场安检站在执行MU5861泸州飞往温州航班的检查任务时,林先生随身携带的手机充电宝被机场安检员帅恢同志发现无额定容量标识,建议旅客自弃或让送行人员带回。林先生解释,此次是受泸州某公司邀请赴泸参加招商会议,充电宝为此次会议主办方赠予的纪念品,帅恢同志再次向林先生详细的讲解中国民用航空局2016年第6号公告中《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里对携带锂电池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告知无额定容量标识锂电池的潜在危险性后,林先生表示此充电宝具有纪念意义,不愿自弃。本着“安全第一、真情服务”的理念,帅恢同志主动提出自己将充电宝邮寄到林先生位于温州的住所,林先生表示同意。数日后,林先生致电泸州机场质量安全部,希望泸州机场对帅辉同志热情、热心的态度,主动为旅客排忧解难的行为进行表彰,并登陆泸州机场微信公众平台,将收到的邮寄充电宝照片上传,表示对泸州机场安检严格的检查标准,真心为旅客着想的服务态度感到非常满意。
温馨提示:
随身携带充电宝、锂电池需具备以下限定条件:
1.标识全面清晰,额定能量小于或等于100Wh;
2.当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或等于160Wh时必须经航空公司批准且每人限带两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