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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泸州云龙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的通告》的风险评估报告
来源:泸州机场     发布时间:2018-05-18 15:32:57

关于《泸州云龙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的通告》的风险评估报告


一、《通告》的基本情况

2018510日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泸州云龙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为保障泸州云龙机场顺利通航,进一步加强泸州云龙军民合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确保军民航飞行安全,对周边居民加大宣传力度,根据民航法律法规要求,我局拟对云龙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包括距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其延长线两侧民航标准各10 km(军航标准为各15km),跑道两端外各20km以内的矩形区域内的乡镇、街道全部或部分区域范围、保护要求等方面内容进行明确。

二、组织开展情况

民航上级管理机构受市民航局邀请于20184月份组织有关民航行业专家对《通告》进行了论证,上级管理机构听取了有关部门的汇报,审阅相关资料,对《通告》内容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专业意见。

三、《通告》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一)《通告》的合法性及法律纠纷分析。

《通告》系根据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特殊性、专业性等特征,制定的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机场净空保护区保护要求、电磁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均与上位法及国家有关政策不抵触,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未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未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上有关规定,不会有法律纠纷。

(二)《通告》的合理性分析。

制定《通告》是贯彻落实好法律法规的需要;是确保民航运输稳定运行的需要;新投运的云龙机场的安全稳定运行需要需要进一步对周边的区县、街道进行大量宣传,确保机场安全稳定的飞行环境。

(三)《通告》可行性分析。

时机已成熟,相应的主客观条件已具备,未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未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不会超越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

(四)《通告》的社会稳定分析。

泸州云龙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的确定不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集体上访和其他社会稳定问题;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可控,能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机场制定了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五)《通告》对财政经济影响分析。

泸州云龙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通告的内容不会对财政经济产生影响。

(六)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明确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净空保护区保护要求和电磁环境保护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四、预防化解稳定风险的对策建议

泸州云龙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配合军民航相关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鼓励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市民航局(0830389355195631部队(08306112180

主要由我局加强对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

五、稳定风险综合评价

我局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与系统论证,得出无风险的风险评估结论,并据此提出可实施的建议。


评估人:泸州市民航管理局

2018 5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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