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市内资产招租方案
一、资产基本情况
产权情况:目前归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二、资产明细
序号 |
地址 |
面积(㎡) |
1 |
江阳南路民航大楼底楼54号商铺 |
22.00 |
三、招租要求
(一)规划用途:超市、药店、服装店、办公用房等符合消防及环保规范的商业;
(二)招租原则: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不允许分租、转租等行为。
(三)租赁期限:根据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泸国资函)〔2020〕133号规定,企业单次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本次租赁期限建议3年。
(四)招租底价以及底价拟定依据: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有公房管理的实施意见》(泸市府办法〔2016〕28号)第三章资产出租审批程序第七条“资产评估须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拟出租的租赁价值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出租挂牌参考价,挂牌底价应不低于租赁价值的评估值”的规定办理。因该商铺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租时已进行过租金评估,评估租金均为2046元/月,因此本次招租底价以2046元/月进行招租。
(五)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租赁标的3个月租金,在承租方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合同期满或双方协商合同终止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六)租金缴纳办法:按先缴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建议季度一缴。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季度租金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以后每季度租金应在上一季度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七)装修免租期:无。
(八)年租金增幅:年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增长5%。
四、承租条件
(一)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与我公司无司法律纠纷,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在与我公司经济来往中无违约行为,未被列入各级法院失信人员名单。
五、竞价人需提交资料
(一)竞价承诺函原件;
(二)竞价申请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非三证合一单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价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不需提供);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竞价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不需提供);
5.保证金缴纳收据(请凭转款至我公司财务部开具);
(三)竞价申请人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保证金缴纳收据。
(四)若竞价申请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不全、不实或未缴纳保证金,将导致其参加竞价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五)竞价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无误,如有缺少、虚假、错误的,竞价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和法律责任。在不影响竞价的基础上发生资料填写不完整的情况,竞价人须书面作出澄清。复印件如属于法人和其他组织(单位)的均需加盖公章。所有须由竞价人填写(或书写)的资料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六、报名截止时间和竞价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12时00分。
(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12时00分。
(三)竞价时间:2022年4月29日14时330分。
七、竞价费用:
(一)申请人在 2022 年 4 月29日18:00前将保证金缴纳至我公司账户(户名: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及账号: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2010900000089164),财务部将根据银行回单将开具保证金缴纳收据。竞价结束,未中选人的保证金在提交退款申请后我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选人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房屋租赁押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按合同约定无息退还。若申请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未参加本次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价人参加竞价的有关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取现场报价方式,现场填写报价单并签字按手印,经多轮报价后,报价最高者为中选单位。
(一)竞价底价:首年租赁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视为废标,租金年增长率为5%,即第二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增加5%,以此类推。
(二)竞价方式:
1.采取各竞价人申请人现场填报报价单,多轮竞价方式,由评审组现场公布每轮最高报价。
2.每轮报价结束后,若有两家及以上竞价申请人报价相同均为最高报价,则进入下一轮报价。若只有一家竞价申请人报价为最高限价,则经评审组现场询问所有竞价申请人,若有其他家竞价申请人愿意进行下一轮次竞价,则进入下一轮报价,但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公布的最高报价。最后由最高报价竞价申请人中选。报价单需竞价申请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按手印,涂改无效。每轮租金加价幅度至少20元。
3.若中选人放弃,我司将重新组织公开竞价。
九、其他
(一)我公司有权在下述情况发生时,中断并放弃竞价;
1.只有唯一一家竞价申请人参加竞价;
2.竞价时发现竞价人串标、围标,我司将取消竞价人资格,并没收该竞价人保证金。
3.所有竞价申请人的报价均无效。
4.竞价人一旦递交了本次竞价的《竞价承诺函》,即视为已接受本《招租竞价文件》的全部规定,并在中选后15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未签或未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我公司可取消竞价中选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十、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9982582507
附件:竞价承诺函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4 月 18 日
附件:竞价承诺函 //upload/file/20220418/20220418100937_8905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