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机场集团拟公开处置一批废旧物资,凡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废旧物资基本情况
主要为废旧桌椅、铁皮、金属栏杆、灭火器瓶等,现存放于泸州机场集团职工停车场旁,废旧物资数量以及实物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拍卖底价
本次废旧物资处置拍卖的底价为2.23万元,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报价单详见附件1),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到现场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200元的正整数倍,我司按报价高低确定最终的中标单位。
三、公告信息
2023年8月14日至8月25日。
四、踏勘标的及电话预报名
凡来我司踏勘标的及参与本次竞拍人需提前向我司电话预报名并提交来踏勘人员信息。
(一)电话预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25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19982582507;预报名提供信息:姓名、手机号。
(二)标的踏勘时间及地点:标的统一踏勘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9:00,标的所在地址:泸州云龙机场及泸州蓝田机场。
五、报名条件
(一)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与我公司无司法律纠纷,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在与我公司经济来往中无违约行为,未被列入各级法院失信人员名单;
(三)具有回收废旧物资相关资质的营业执照。
(四)缴纳竞拍保证金
竞拍人在2023年8月29日12:00前将竞拍保证金5000元缴纳至我公司账户(户名: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及账号: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2010900000089164),财务部将根据银行回单将开具保证金缴纳收据。未中选人的保证金在提交退款申请后我公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五)竞拍人参加报价的有关费用由竞拍人自行承担。
六、竞拍人需提交资料
(一)竞拍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价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不需提供);
4.保证金缴纳收据(请凭转款至我公司财务部开具);
(二)竞拍人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保证金缴纳收据。
(三)竞拍人提交的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无误,如有缺少、虚假、错误的,竞拍人自行承担后果和法律责任。在不影响报价的基础上发生资料填写不完整的情况,竞价人须书面作出澄清。
七、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12:00。
八、现将竞价时间及地点
现场竞价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15:00,竞价地点为泸州云龙机场行政办公楼二楼党建会议室。
九、合同签订
我司废旧物资处置小组于2023年8月29日确定成交单位后,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需在7个工作日内与我司签订废旧物资回收合同。
十、竞拍人须知
(一)该批废旧物资的实物状况以现场踏勘时回收单位签订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详见附件2)及《实地确认标的数量及范围清单》(详见附件3)为准;泸州机场集团不对本次处置的废旧物资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
(二)处置废旧物资过程中产生的拆解、搬运、运输、租车、保管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担。
(三)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废旧物资搬运出泸州机场。
(四)中标单位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清运,我司将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和中标单位已缴纳的所有费用将不与退还。
(五)拆解、搬运工具由中标单位自带,清运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负;拆解、运输过程中标单位必须符合泸州市城管、环保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对施工、交通安全负责。
(六)中标单位在完成规定的搬运活动并清理现场工作中,若有财产损坏,按价赔偿。
十一、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回收单位后保证金处置:回收单位经我司确认为中标单位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回收单位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回收单位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我司损失的;
2.回收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3.回收单位被确认为中标单位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4.回收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我司造成损失的;
5.确认为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未按约定时限与我司签署交易合同;
6.交易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7.回收单位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附件:1.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物资处理报价单
2.《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
3.处置废旧物资项目实地确认标的数量及范围清单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14日
附件1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物资处理报价单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物资处理报价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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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个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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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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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轮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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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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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小组人员: |
附件2
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
(参考文本)
甲方: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所持有的【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废旧物资项目】在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转让。本次交易标的物以【四川天成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出具的【川天成价鉴字第〔2023〕0716号】号评估报告为参照。
1.乙方已对本次甲方拟转让的标的物进行了现场查看。
2.甲、乙双方对照《废旧物资明细表》,现场确认了标的数量、范围,且不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重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3.甲方同意在乙方进场拆除、装卸标的资产前对现场确认的标的进行妥善保管。
4.乙方已知晓附件《废旧物资明细表》中的物资为本次交易的标的物,并知悉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乙方同意甲方拟转让的标的按照乙方现场查看时已对照过《废旧物资明细表》的现状进行转让移交,双方按照现场实地确认的标的数量、范围进行本次交易。
5.如处置资产需拆除的,乙方承诺由具备国家、行业要求的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拆除。
6.双方同意交付标的相关事宜以双方签字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及附件为准。甲方现场带看工作人员的表述、指认仅做参考,不作为双方交付依据。
甲方: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处置废旧物资项目实地确认标的数量及范围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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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存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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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实地确标的数量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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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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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方实地确标的数量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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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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