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
我司为满足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货站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平台系统项目”采购,项目总预算440000元(含税),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货站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平台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LZJC-DYLY(2026)061801;
(三)采购人: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拟采购的内容:本项目为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货站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平台系统采购项目,项目共1个包,通过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的方式,与意向单位就采购事项进行谈判,最终实现采购目的,双方谈判达成一致后,完成合同签订并履约。
(五)项目预算金额:440000元(含税),该价格包含此项目所有费用,企业自有资金;
(六)项目地点:泸州云龙机场。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必要性阐述
现泸州机场货运系统由四川川航物流有限公司独家研发提供,且针对泸州机场货运需求对该系统进行定制性开发,数据库结构、业务逻辑、安检接口协议均具有专用性,仅川航物流可提供无缝延续服务。市场无其他供应商可直接兼容现有数据、流程与接口,为确保历史数据不丢失、业务流程不断档、接口不中断、资质合规不受影响,须由原供应商继续提供服务,具备独特性。更换供应商将产生数据迁移、系统重构、人员重训、合规断档等风险,操作成本高、运行风险大、制作周期长,难以满足机场即时保障需求。原供应商熟悉系统架构、业务流程及接口标准,延续服务可避免重复投入定制开发、系统适配、人员培训、标签配套设备重新采购等费用,采购成本更经济。
(二)引用条款
依据《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版)》第三章第二十条第(10)点“属于原服务事项的后续服务或与原服务机构有密切关联的其他服务事项,由原机构继续提供服务,在工作质量效果、完成时限、降低费用等方面优于重新聘用服务机构。”之条款规定,适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开展本次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川航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轶军;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西航港大道中二段789号6栋-1号。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经论证,四川川航物流有限公司享有机场货站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平台系统:智能收运管理系统V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川航物流运价管理系统V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详见附件。
五、公示期限
自2026年7月9日9时起至2026年7月15日17时止。公示期内,任何供应商或单位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将异议情况反馈至我司。公示期满,若无异议,采购人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航港东路69号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9982582501
联系邮箱:lzoysfw@126.com
附件:1.智能收运管理系统V1.0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川航物流运价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采购人: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8日
附件1
智能收运管理系统V1.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附件2
川航物流运价管理系统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