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空中交通管制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补遗02
来源:泸州机场
发布时间:2026-07-13 11:18:01
至各潜在比选申请人: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空中交通管制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补遗内容如下:
1、第五章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每次达到付款条件时,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6%),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变更为:每次达到付款条件时,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2、第七章合同中:每次达到付款条件时,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6%),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变更为:每次达到付款条件时,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3、其余内容不变,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