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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航站楼行李打包与行李寄存业务整合项目招商公告
来源:泸州机场     发布时间:2026-09-11 20:24:18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航站楼行李打包柜台与行李寄存业务整合项目(项目编号:LZJC-HZLSY-20260910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运营商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为盘活存量资源、落实降本增效,我司将行李打包与行李寄存业务整合为一个标的,通过公开招商方式引入专业运营商整体运营。

(二)经营场地。将打包柜台移至行李寄存处作为经营场地具体点位以现场考察及合同约定为准。

(三)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5年,自场地移交之日起计算,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约一次,累计合作期限不超过10年。

(四)合作模式。采用“场地及设备使用权授权+营收分成”模式,无固定租金。我司提供经营场地及现有设备(寄存柜、安检机、打包桌、打包机等),承担寄存物品安检判别的人工服务、电费及安检设备维护费用;合作方负责行李打包、行李寄存及相关增值业务的运营,承担全部人工成本、物料成本(胶带、纸箱、打包膜等耗材)及运营所需新增设备费用。双方按约定比例进行营收分成。

(五)分成比例底价。行李打包收入机场方分成不低于50%,行李寄存收入机场方分成不低于30%。意向合作方报价不得低于上述底价,低于底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增值业务。合作方可规划行李代托运(机场-住宅/酒店双向互寄)、智能寄存柜、失物招领运维、机场员工寄递福利等增值业务,须在运营方案中明确实施路径、投资预算、预期效益及分成方案。

二、合作方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按本公告第八条第(四)项规定足额缴纳招商保证金。

(二)信用要求。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

(三)业绩与能力。意向合作方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快递物流行业运营经验;或具有交通枢纽(机场、高铁站、长途客运站等)行李相关业务运营经验;或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商业运营经验。报名时应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商项目;中选后须自行经营,不得转授权、转包或分包。

三、响应文件组成及提交要求

意向合作方须按下列要求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单独密封装订,与下述第一、二、三册分册装封,均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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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商流程

(一)公告发布。通过集团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发布招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公告期满后,由招商工作小组对报名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三)评审与确定。

1.公开拆封。评审当日,由招商工作小组当众检查报名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拆封,核对商务报价单与报名资料的完整性、份数,当场登记并签字确认。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报价单未单独密封的,按无效报名处理。

2.评审与确定

1)多家报名(2家及以上)。组织书面综合评审,依据《综合评分规则表》独立评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合作方。若得分相同,按行李打包分成比例高者优先;仍相同按行李寄存分成比例高者优先;仍相同按注册资金较高者优先。

2)仅1家报名。其报价及运营方案须满足《综合评分规则表》各评审项的最低得分要求,满足全部最低要求者直接确定为合作方;任一评审项低于最低要求者不予通过。

(四)确定与公示。确定的合作方名单在集团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泸州市)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合作方发出《合作通知书》;公示期内有异议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合作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弃标处理。合作方弃标,合作权由得分次高者递补,弃标者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综合评分规则

评审方式为书面评审,所有评分依据均以意向合作方提交的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为准。任一评审项得分低于对应最低得分要求的,直接淘汰。

序号

评审项

分值

评分标准

最低得分要求

1

行李打包分成比例

40

以底价50%为基准,得3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上限40分(即报价达60%及以上得满分)。

≥30

2

行李寄存分成比例

10

以底价30%为基准,得6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上限10分(即报价达38%及以上得满分)

≥6

3

服务标准

10

承诺服务时间与航班计划一致6分;

每多一项额外承诺(如提前到岗、延时服务、24小时值班电话等),每项加2分,上限10分。每项承诺须在标书中以独立段落写明,否则不计分。

6

4

人员配置

10

满足一人在岗即得6分;

高峰期可增配人员或有备勤机制的,加2分;

有专职管理人员的,再加2分,上限10分。

6

5

增值业务规划

10

每规划1项且提供完整说明(至少包含业务定义+实施路径+计划落地时间)得1.5分,满分10

加分项:若规划中包含提升机场服务质量的项目,如已与各航司合作的行李门到门寄递、代托运等落地项目,在原得分基础上额外加2分(加分后该项总分不超过10分)。

4

6

风控与合规措施

10

收入透明机制专章,写明系统对接或定期对账方式,得3分;

安全责任方案专章,包含保险购买计划和应急预案,得3分;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专章,写明自查频率和整改机制,得4分。

以上三项均需独立成章,内容具体可操作,否则不得分。

4

7

行业经验

10

每提供1份有效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得2分,上限10分(≥5份得满分)。合同须清晰显示双方名称、项目内容、签署日期。

六、分成比例报价要求

商务报价包含行李打包收入分成比例、行李寄存收入分成比例两项,报价不得低于机场方设定底价。报价以百分数表示,精确到1个百分点,同一项目仅可填报一个固定比例,不得填报区间值、备选方案或附加条件;报价单不得涂改。

项目

机场方分成底价

评审得分说明

行李打包收入(机场方分成)

不低于50%

60%及以上得满分40

行李寄存收入(机场方分成)

不低于30%

38%及以上得满分10

其他增值业务收入(收运、寄存柜、遗失物品处理等)

参考市场化分成

以综合评审运营方案为准

七、合同签订与履约管理

(一)签约时限。合作方凭《合作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逾期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按第八条第(四)项执行;合同期满且无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

(三)费用承担。合作方承担全部人工成本、物料成本及运营所需新增设备费用;我司承担电费及安检设备维护费用。

(四)经营限制。禁止擅自转包、分包或变更经营范围,违者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作方须遵守民航局及机场服务质量标准,各项收费须明码标价且不得高于现行收费价格标准,自觉接受机场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收入透明。合作方须建立收入透明机制,配合我方进行系统对接或定期对账,确保我方掌握真实收入数据,作为分成结算依据。

(六)安全责任。合作方承担经营区域的安全服务等主体责任,须购买相关保险,并接受我方安全检查。

(七)退出机制。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合作方须按约定恢复场地原状,移交相关设备和资料。

八、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1.初始报名期:20269149:00202610169:00(周末除外,为20个工作日)。

2.延长报名期:若初始报名期内无有效报名,本公告有效期自动顺延至收到首个有效报名后(以保证金缴纳日期为准)的第11个工作日9:00为止。

3.报名期即为响应文件递交期。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均可递交,截止当日递交截止时间为9:00

(二)报名地点

泸州机场综合办公2011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编制、装订、密封并提交响应文件;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由意向合作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保证金缴纳

意向合作方应在报名截止前将招商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汇入下列账户,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供缴纳凭证;未按时足额缴纳或未到账的,其报名无效。被确定为合作方的,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合作方的,在招商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被确定为合作方后弃标或逾期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泸州机场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10900000089164

开户行: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五)现场踏勘

1.联系人:张先生18121973359、罗女士18380487082

2.踏勘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请提前电话预约。

九、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初始评审时间2026101610:00;若存在延期,竞租时间为报名截止当天10:00。意向合作方代表须提前15分钟到场,逾期到场的视为放弃现场见证权利,不影响评审正常进行

(二)地点

泸州机场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意向方可到现场实地考察点位。

(二)分成比例底价及评审规则已在本公告中载明,最终合作方在所有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中通过综合评审择优确定。

(三)本公告附件包括:附件1《意向合作承诺书》、附件2《商务报价单》、附件3《运营方案编制要求》。

(四)意向合作方参与本次招商的,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及泸州机场相关要求与规定。本招商公告的解释权归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附件1

意向合作承诺书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参加贵司“航站楼行李打包与行李寄存业务整合项目”(项目编号:LZJC-HZLSY-20260910)公开招商,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次招商公告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知悉经营场所现状、业态要求及经营限制条款,自愿接受其全部约束。

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有不实,自愿接受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等处理。

三、我方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具备快递物流行业运营经验、交通枢纽行李相关业务运营经验或类似商业运营经验之一,并已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四、我方报价不低于公告载明的分成比例底价,报价一经递交即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可撤销。

五、如被确定为合作方,我方将自行经营,不转授权、不转包、不分包,不擅自变更经营范围,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作协议、按公告约定办妥履约保证金手续。

六、我方承诺遵守国家、民航局及机场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各项收费明码标价且不高于现行收费价格标准,建立收入透明机制并配合贵司进行系统对接或定期对账。

七、我方承担经营区域的安全服务等主体责任,按公告要求购买相关保险,接受贵司安全检查。

八、我方如违反上述任一承诺或公告要求,自愿接受相应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2

商务报价单

 

项目名称:航站楼行李打包与行李寄存业务整合项目

项目编号:LZJC-HZLSY-20260910

意向合作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项目

机场方分成底价

我方报价(机场方分成比例)

备注

行李打包收入

不低于50%

________%

60%及以上得满分40

行李寄存收入

不低于30%

________%

38%及以上得满分10

其他增值业务收入

参考市场化分成

见运营方案

以综合评审运营方案为准

报价声明:

1.本报价以百分数表示,精确到1个百分点,同一项目仅填报一个固定比例,为不可撤销的正式报价。

2.我方报价不低于公告载明的底价,低于底价的,自愿接受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报价单单独装订、单独密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报价单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3

运营方案编制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运营方案为响应文件第三册,须加盖公章(骑缝章),A4纸装订,一式3份,与正本一致。

2.运营方案应真实、具体、可核查,凡评审项要求的内容未在方案中明确写明的,不予计分。

3.方案内容涉及投资预算、预期效益、分成方案的,应列明测算口径。

二、必备章节及编制要点

1.服务标准承诺。明确服务时间与航班计划一致;提前到岗、延时服务、24小时值班电话等每项额外承诺须以独立段落写明。

2.人员配置方案。列明在岗人数与排班安排、高峰期增配人员或备勤机制、专职管理人员及职责。

3.增值业务规划。围绕行李代托运(机场—住宅/酒店双向互寄)、智能寄存柜、失物招领运维、员工寄递等,每项须包含业务定义、实施路径、投资预算、预期效益、计划落地时间及分成方案。

4.风控与合规措施。须设三个独立专章:(1)收入透明机制,写明系统对接或定期对账方式;(2)安全责任方案,含保险购买计划与应急预案;(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写明自查频率与整改机制。

5.行业经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须清晰显示双方名称、项目内容、签署日期,5份及以上得满分。

三、评审项与响应文件章节对应关系

序号

评审项

对应响应文件章节

1

行李打包分成比例

第四册 商务报价

2

行李寄存分成比例

第四册 商务报价

3

服务标准

第三册 运营方案 1

4

人员配置

第三册 运营方案 2

5

增值业务规划

第三册 运营方案 3

6

风控与合规措施

第三册 运营方案 4

7

行业经验

第三册 运营方案 5章(及第二册业绩材料)

注:响应文件各册内容相互矛盾的,以正本为准;评审期间不接受主动补充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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