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航站楼行李打包柜台与行李寄存业务整合项目(项目编号:LZJC-HZLSY-20260910)面向社会公开招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专业运营商报名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为盘活存量资源、落实降本增效,我司将行李打包与行李寄存业务整合为一个标的,通过公开招商方式引入专业运营商整体运营。
(二)经营场地。将打包柜台移至行李寄存处作为经营场地,具体点位以现场考察及合同约定为准。
(三)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5年,自场地移交之日起计算,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约一次,累计合作期限不超过10年。
(四)合作模式。采用“场地及设备使用权授权+营收分成”模式,无固定租金。我司提供经营场地及现有设备(寄存柜、安检机、打包桌、打包机等),承担寄存物品安检判别的人工服务、电费及安检设备维护费用;合作方负责行李打包、行李寄存及相关增值业务的运营,承担全部人工成本、物料成本(胶带、纸箱、打包膜等耗材)及运营所需新增设备费用。双方按约定比例进行营收分成。
(五)分成比例底价。行李打包收入机场方分成不低于50%,行李寄存收入机场方分成不低于30%。意向合作方报价不得低于上述底价,低于底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增值业务。合作方可规划行李代托运(机场-住宅/酒店双向互寄)、智能寄存柜、失物招领运维、机场员工寄递福利等增值业务,须在运营方案中明确实施路径、投资预算、预期效益及分成方案。
二、合作方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按本公告第八条第(四)项规定足额缴纳招商保证金。
(二)信用要求。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
(三)业绩与能力。意向合作方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快递物流行业运营经验;或具有交通枢纽(机场、高铁站、长途客运站等)行李相关业务运营经验;或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商业运营经验。报名时应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商项目;中选后须自行经营,不得转授权、转包或分包。
三、响应文件组成及提交要求
意向合作方须按下列要求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单独密封装订,与下述第一、二、三册分册装封,均须加盖公章。

四、招商流程
(一)公告发布。通过集团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发布招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公告期满后,由招商工作小组对报名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三)评审与确定。
1.公开拆封。评审当日,由招商工作小组当众检查报名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拆封,核对商务报价单与报名资料的完整性、份数,当场登记并签字确认。密封不符合要求或报价单未单独密封的,按无效报名处理。
2.评审与确定
(1)多家报名(2家及以上)。组织书面综合评审,依据《综合评分规则表》独立评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为合作方。若得分相同,按行李打包分成比例高者优先;仍相同按行李寄存分成比例高者优先;仍相同按注册资金较高者优先。
(2)仅1家报名。其报价及运营方案须满足《综合评分规则表》各评审项的最低得分要求,满足全部最低要求者直接确定为合作方;任一评审项低于最低要求者不予通过。
(四)确定与公示。确定的合作方名单在集团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泸州市)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合作方发出《合作通知书》;公示期内有异议且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合作资格,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弃标处理。合作方弃标的,合作权由得分次高者递补,弃标者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综合评分规则
评审方式为书面评审,所有评分依据均以意向合作方提交的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为准。任一评审项得分低于对应最低得分要求的,直接淘汰。
序号 | 评审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最低得分要求 |
1 | 行李打包分成比例 | 40 | 以底价50%为基准,得3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上限40分(即报价达60%及以上得满分)。 | ≥30分 |
2 | 行李寄存分成比例 | 10 | 以底价30%为基准,得6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5分,上限10分(即报价达38%及以上得满分)。 | ≥6分 |
3 | 服务标准 | 10 | 承诺服务时间与航班计划一致得6分; 每多一项额外承诺(如提前到岗、延时服务、24小时值班电话等),每项加2分,上限10分。每项承诺须在标书中以独立段落写明,否则不计分。 | ≥6分 |
4 | 人员配置 | 10 | 满足一人在岗即得6分; 高峰期可增配人员或有备勤机制的,加2分; 有专职管理人员的,再加2分,上限10分。 | ≥6分 |
5 | 增值业务规划 | 10 | 每规划1项且提供完整说明(至少包含业务定义+实施路径+计划落地时间)得1.5分,满分10分。 加分项:若规划中包含提升机场服务质量的项目,如已与各航司合作的行李门到门寄递、代托运等落地项目,在原得分基础上额外加2分(加分后该项总分不超过10分)。 | ≥4分 |
6 | 风控与合规措施 | 10 | 有“收入透明机制”专章,写明系统对接或定期对账方式,得3分; 有“安全责任方案”专章,包含保险购买计划和应急预案,得3分; 有“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专章,写明自查频率和整改机制,得4分。 以上三项均需独立成章,内容具体可操作,否则不得分。 | ≥4分 |
7 | 行业经验 | 10 | 每提供1份有效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得2分,上限10分(≥5份得满分)。合同须清晰显示双方名称、项目内容、签署日期。 | 无 |
六、分成比例报价要求
商务报价包含行李打包收入分成比例、行李寄存收入分成比例两项,报价不得低于机场方设定底价。报价以百分数表示,精确到1个百分点,同一项目仅可填报一个固定比例,不得填报区间值、备选方案或附加条件;报价单不得涂改。
项目 | 机场方分成底价 | 评审得分说明 |
行李打包收入(机场方分成) | 不低于50% | 60%及以上得满分40分 |
行李寄存收入(机场方分成) | 不低于30% | 38%及以上得满分10分 |
其他增值业务收入(收运、寄存柜、遗失物品处理等) | 参考市场化分成 | 以综合评审运营方案为准 |
七、合同签订与履约管理
(一)签约时限。合作方凭《合作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作协议,逾期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按第八条第(四)项执行;合同期满且无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
(三)费用承担。合作方承担全部人工成本、物料成本及运营所需新增设备费用;我司承担电费及安检设备维护费用。
(四)经营限制。禁止擅自转包、分包或变更经营范围,违者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作方须遵守民航局及机场服务质量标准,各项收费须明码标价且不得高于现行收费价格标准,自觉接受机场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收入透明。合作方须建立收入透明机制,配合我方进行系统对接或定期对账,确保我方掌握真实收入数据,作为分成结算依据。
(六)安全责任。合作方承担经营区域的安全服务等主体责任,须购买相关保险,并接受我方安全检查。
(七)退出机制。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合作方须按约定恢复场地原状,移交相关设备和资料。
八、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1.初始报名期:2026年9月14日9:00至2026年10月16日9:00(周末除外,为20个工作日)。
2.延长报名期:若初始报名期内无有效报名,本公告有效期自动顺延至收到首个有效报名后(以保证金缴纳日期为准)的第11个工作日9:00为止。
3.报名期即为响应文件递交期。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均可递交,截止当日递交截止时间为9:00。
(二)报名地点
泸州机场综合办公楼2011办公室。
(三)报名材料
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编制、装订、密封并提交响应文件;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由意向合作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保证金缴纳
意向合作方应在报名截止前将招商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汇入下列账户,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供缴纳凭证;未按时足额缴纳或未到账的,其报名无效。被确定为合作方的,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确定为合作方的,在招商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被确定为合作方后弃标或逾期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泸州机场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10900000089164
开户行: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五)现场踏勘
1.联系人:张先生18121973359、罗女士18380487082。
2.踏勘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请提前电话预约。
九、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初始评审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10:00;若存在延期,竞租时间为报名截止当天10:00。意向合作方代表须提前15分钟到场,逾期到场的视为放弃现场见证权利,不影响评审正常进行。
(二)地点
泸州机场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意向方可到现场实地考察点位。
(二)分成比例底价及评审规则已在本公告中载明,最终合作方在所有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中通过综合评审择优确定。
(三)本公告附件包括:附件1《意向合作承诺书》、附件2《商务报价单》、附件3《运营方案编制要求》。
(四)意向合作方参与本次招商的,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及泸州机场相关要求与规定。本招商公告的解释权归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附件1
意向合作承诺书
泸州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参加贵司“航站楼行李打包与行李寄存业务整合项目”(项目编号:LZJC-HZLSY-20260910)公开招商,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次招商公告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知悉经营场所现状、业态要求及经营限制条款,自愿接受其全部约束。
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有不实,自愿接受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等处理。
三、我方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具备快递物流行业运营经验、交通枢纽行李相关业务运营经验或类似商业运营经验之一,并已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四、我方报价不低于公告载明的分成比例底价,报价一经递交即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可撤销。
五、如被确定为合作方,我方将自行经营,不转授权、不转包、不分包,不擅自变更经营范围,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作协议、按公告约定办妥履约保证金手续。
六、我方承诺遵守国家、民航局及机场相关服务质量标准,各项收费明码标价且不高于现行收费价格标准,建立收入透明机制并配合贵司进行系统对接或定期对账。
七、我方承担经营区域的安全服务等主体责任,按公告要求购买相关保险,接受贵司安全检查。
八、我方如违反上述任一承诺或公告要求,自愿接受相应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2
商务报价单
项目名称:航站楼行李打包与行李寄存业务整合项目
项目编号:LZJC-HZLSY-20260910
意向合作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项目 | 机场方分成底价 | 我方报价(机场方分成比例) | 备注 |
行李打包收入 | 不低于50% | ________% | 达60%及以上得满分40分 |
行李寄存收入 | 不低于30% | ________% | 达38%及以上得满分10分 |
其他增值业务收入 | 参考市场化分成 | 见运营方案 | 以综合评审运营方案为准 |
报价声明:
1.本报价以百分数表示,精确到1个百分点,同一项目仅填报一个固定比例,为不可撤销的正式报价。
2.我方报价不低于公告载明的底价,低于底价的,自愿接受按无效报价处理。
3.本报价单单独装订、单独密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报价单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3
运营方案编制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运营方案为响应文件第三册,须加盖公章(骑缝章),A4纸装订,一式3份,与正本一致。
2.运营方案应真实、具体、可核查,凡评审项要求的内容未在方案中明确写明的,不予计分。
3.方案内容涉及投资预算、预期效益、分成方案的,应列明测算口径。
二、必备章节及编制要点
1.服务标准承诺。明确服务时间与航班计划一致;提前到岗、延时服务、24小时值班电话等每项额外承诺须以独立段落写明。
2.人员配置方案。列明在岗人数与排班安排、高峰期增配人员或备勤机制、专职管理人员及职责。
3.增值业务规划。围绕行李代托运(机场—住宅/酒店双向互寄)、智能寄存柜、失物招领运维、员工寄递等,每项须包含业务定义、实施路径、投资预算、预期效益、计划落地时间及分成方案。
4.风控与合规措施。须设三个独立专章:(1)收入透明机制,写明系统对接或定期对账方式;(2)安全责任方案,含保险购买计划与应急预案;(3)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写明自查频率与整改机制。
5.行业经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须清晰显示双方名称、项目内容、签署日期,5份及以上得满分。
三、评审项与响应文件章节对应关系
序号 | 评审项 | 对应响应文件章节 |
1 | 行李打包分成比例 | 第四册 商务报价 |
2 | 行李寄存分成比例 | 第四册 商务报价 |
3 | 服务标准 | 第三册 运营方案 第1章 |
4 | 人员配置 | 第三册 运营方案 第2章 |
5 | 增值业务规划 | 第三册 运营方案 第3章 |
6 | 风控与合规措施 | 第三册 运营方案 第4章 |
7 | 行业经验 | 第三册 运营方案 第5章(及第二册业绩材料) |
注:响应文件各册内容相互矛盾的,以正本为准;评审期间不接受主动补充或修改。
